从小时候记事开始,就对北京充满了向往,因为那是祖国神圣的首都,想象中一定是全中国最大的城市,最好的城市,是毛主席住的地方。1972年那一年,因为父亲从部队转到地方,全家乘火车路过北京,便难得的停下脚步游了两天,也因此留下了我和妹妹在故宫们前的一张珍贵照片。
长大了之后,懂得的也越来越多,便知道了中国历史上的首都不止一个,变来变去,其中道理挺多,便不累述了。西安古称“长安”,是秦朝、西汉与隋朝、唐朝的首都。洛阳是东汉王朝的首都。开封是北宋王朝的首都。杭州是南宋王朝的首都。南京是明朝初期的首都,中华民国也曾定都于此。北京则是元明清三个王朝的首都。如果再算上满洲国的首都沈阳,蒋介石逃跑之前的雾都重庆,春秋战国、三国争霸、五代十国时期的大大小小首都,可就多了去了。不过,共同的特点都是气宇轩昂、珠光宝气和威风凛凛再加上固若金汤,除了冠冕堂皇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这是皇帝居住的地方。这些个古都,大部分我都去过,其中阵仗尽管历经沧桑,却是无论如何都掩盖不住昔日的风光。
百度百科说:北京市,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首都无论历史还是城市和人口规模,均是可圈可点。如果拿首都的标准来衡量,美国的华盛顿算是个小城市,加拿大的渥太华虽然现在位列加拿大第四大城市,但仅仅100万的人口算不得是个大城市。如果再追溯一下当年加拿大建都的时代,渥太华至多算是一个木材贸易通道中的内陆小镇,距离当时的主要城市—东部的蒙特利尔和魁北克、西部的多伦多和金士顿路途遥远。
渥太华成为加拿大的首都是一个有趣而且值得品味的话题,我简单的盘点了一下前辈们总结的原因,主要原因应该是平衡英裔加拿大人和法裔加拿大人的关系。
法国人是最早(1605年)进入加拿大的欧洲人,但是两年后英国人也来了。从17世纪开始到18世纪六十年代结束,法国人和英国人之间为了争夺加拿大殖民地发生了无数次的大小冲突和战斗,最后的结果是英国人赢了。1763年双方签署《巴黎和约》之后,英国人获得了加拿大的殖民地管辖权,但是与法国人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和平相处,英裔加拿大人和法裔加拿大人实现了民族和解,一致对外。加拿大1857年获得独立之后,定都渥太华这一大事件,尽管是以英女王的名义,但我觉得是民族和解、相互尊重的典范,也成为加拿大独有的一段佳话。
1857年,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区域只有今天的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地域,英国想要对这一北美殖民地区域建立一个共同的首都,而安省是英裔殖民地,魁省是法裔殖民地。英国人最后没有以胜者为王的铁碗儿强加于法国人,而是以平衡两个不同种族关系为首要考虑,即首都的位置应该是法裔和英裔居民大致平衡的地区。具体说来,选择渥太华作为加拿大首都的主要原因脉络有三:
1, 渥太华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小的渥太华市和赫尔(Hull)市以渥太华河中心线为界,而小渥太华市属于安大略省,赫尔市属于魁北克省,因此渥太华河同时也是加拿大两个最大的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界河,由此渥太华成为理想之地,既不选择英裔为主的多伦多和金士顿,也不选择法裔为主的蒙特利尔和魁北克,而是选择居中的渥太华。渥太华正好介于多伦多和魁北克城中间,距离两个城市正好都是500公里。当时的人口结构组成是英裔55%,法裔25%,其他族裔25%。
2, 渥太华由于位于发达的多伦多和蒙特利尔中间地带,有良好的交通贸易条件。从东西跨度来看也处于较为中间的位置,虽然小但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潜力。
3, 1812年,已经独立的美国与英国在加拿大本土爆发了一场战争,这场战争对加拿大首都的确定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英国人和加拿大人都觉得首都应该离美国人远点,因为主要城市太过于靠近美加的边界,更容易遭到美国人的攻击,而渥太华较美国的距离比多伦多、蒙特利尔、金斯顿都要远一些。
说起1812年的战争,我一下子想起了美国的川普总统与加拿大的特鲁多总理之间的一个暴躁的电话。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2018年6月6日报道,据知情人士透露,川普与特鲁多在5月25日通了一个不怎么愉快的电话。当时,他们在电话中讨论即将到期的关税豁免问题。特鲁多在电话里逼问川普如何能证明关税是个“国家安全”问题,而从来不愿意占下风的川普就来了这么一句:“白宫不是你们烧的吗?” 搞得特鲁多一头雾水,一时语塞。
事实上,川普说的也没错,只不过有点小肚鸡肠,更何况这场火并不是加拿大人干的,而是当时的英国人干的事。1814年对美国人来说是黯淡的一年,英国人不仅仅收复了被美国人占领的全部加拿大失地,还攻占了美国密歇根州的米奇里马克尼亚克,向华盛顿、巴尔的摩和新奥尔良发起了进攻。8月24日,英国陆军攻占了美国首都华盛顿,并且焚烧了总统官邸白宫,史称“华盛顿大火”。
白宫以前是粉色的,后来重建的时候,美国人给它刷上了白油漆,所以才会有“白”宫之说。1814年12月,英国人和美国人双方签订了和平条约,两国军队各自撤退到开战前的边界。
1921年,为了纪念1814年美国和英国签订的根特条约(Treaty of Ghent)一百周年,加美两国在位于西雅图和温哥华的美加边境处修建了一座白色的拱形门,取名为Peace Arch(和平门),其中最拨动人们心弦的是拱门顶端两侧雕刻的文字:
美国一侧的横眉上雕刻着: Children of a Common Mother (同一个母亲的子女)
加拿大一侧的横眉上雕刻: Brethren Dwelling Together in Unity (共同团结生活的同胞)
拱门内侧还刻有一排文字: MAY THESE GATES NEVER BE CLOSED (愿此门永不关闭)
1812年的战争也因此被称为“被遗忘的战争”。
川普相当于揭起了这段伤疤,不过,也不完全埋怨人家川普。率领军队赢得1814年胜利的是英国人艾萨克·布洛克将军,但他成为了加拿大人的英雄。加拿大人认为这场战争是加拿大的胜利,但是当时与美军作战的几乎只有英国正规军,与加拿大人没啥关系,那个时候的加拿大还不是今天意义上的 “独立加拿大” ,这场战争是独立的美国与英国殖民者们之间抢夺地盘的战斗。
殖民或者殖民者这词搞得我也是糊里糊涂,中国的语境之下这是个天大的坏词,而不少的国外却经常拿出来乐此不疲的炫耀,就比如这加拿大人,即使女王实际上根本不管事,但是到今天还是把英女王奉为神明,觉得女王的荣耀就是加拿大人的荣耀,反而对美国人横竖左右充其量觉得就是大哥而已。
今天,我们上午去逛了逛北湾(North Bay)静谧的小城,便驾车往渥太华去了,一路上越来越呈现出初秋的景色,一路上的湖水绵长不断,碧绿碧绿的颜色,郁郁葱葱的树木已经开始染上了秋的红色、黄色……天气一直是阳光明媚的,17号高速上的车也不少,每到一个城镇附近,就会看到路旁竖着一块牌子,最上面写着安大略省,下面书写着城市的名字和人口,千篇一律,真的是安大略省的一大特色,BC省便没有这般光景,也许觉得“Beautiful BC”就不需要再广而告之了吧。
进入到渥太华城市的时间,因为已经是下午七点,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也许是一路的小城市奔袭,映入眼帘的渥太华显得伟岸的很,真有点大城市的感觉。建筑风格也非常大气,国会山建筑群、加拿大大法院、加拿大图书馆和档案馆、加拿大国家博物馆以及加拿大制币厂等建筑背对着安静的渥太华河,夕阳下的建筑和渥太华河洒满了金色和橘红的色彩。
街面上的人来人往,衣着打扮也非常的规矩和入时,加拿大的公务员们大都集中在这里,果然有些首都人的气派。夜幕慢慢降临的时候,大街小巷的灯光开始亮了起来,透着贵族气儿和欧洲的范儿,我们不自觉的感叹道:还真不敢太小瞧了这首都渥太华——小城市,大首都!
突然有一种感悟,似乎这全世界的地儿,凡是崇尚皇权或者王权的国家,其首都的选择一般是大还是大,第一还是第一,而凡是崇尚民权的国家,其首都的选择一般无所谓大还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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