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这个词,最近又被中文世界炒起来了,禁不住就想起了日本人的爱国。
2006年9月,安倍晋三上台后,日本国会众议院院通过了一个要求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草案,这个法案要求教师们向学生灌输“尊重传统和文化,热爱民族和祖国”的思想。
安倍晋三领导的自民党阵营里有批评声音说,爱国主义教育埋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帝国主义日本的阴影,那时,日本人把天皇视为半个上帝。
而最大的反对党日本人民民主党的议会领袖舆石东(Azuma Koshiishi)则说:“我们要作出一切努力不让这个法案获得通过。”
同年12月15日,由自民党控制的日本参议院最终通过了这个法案,即重新修订了日本 1947 年的《教育基本法》。
这一法案是在美国占领期间起草的,旨在防止日本战前民族主义死灰复燃,而修订后的新教育法则强调“爱国”、“公益精神”和“传统”,并赋予日本政府对学校拥有更大的控制权。
同时,国会参议院还通过了法律,将日本防卫厅转变为正式的防卫省,并将海外任务作为日本国防军的主要职责,国会众议院已经通过了这些措施。
对于这个揭开日本战后第一次教育改革序幕的法律,日本报刊反映不一。朝日新闻在社论中说:“假如‘爱国主义’要由法律来激发,这会引导学校教育强迫学生去热爱国家。这是我们所担忧的。”
日本池袋过街地下通道
回看中国方面,据新华社报道,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2023年6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声称将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的爱国主义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教育”说起来,对象是学生,是一个较为长期的工程,而治安法就不一样了,对象是全体人,更是立竿见影。
刚刚过去的7月份,津巴布韦总统埃默森·姆南加古瓦签署了一项禁止批评政府的法律,违反该法律的人将面临最高 20 年的监禁,也被称为爱国法案。
提起津巴布韦,人们最容易联想到的,就是这个国家拥有世界上面额最大的纸币,曾发行过面值100万亿和500万亿的纸钞,这个成立于1980年的非洲内陆国家,曾多次登上世界上最穷国家之一的榜单。
我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里见到过他们花花绿绿的亿万钞票,比纸都便宜。
津巴布韦信息部长在公开场合表示,这一爱国法案针对的是那些被认为对津巴布韦国家利益构成威胁的人。该法案规定,任何企图破坏津巴布韦主权、尊严、独立和国家利益的行为都会被定为刑事犯罪。
至于以上的“企图行为”具体的条文是什么,并不太重要,因为此类法案的推出,主观解释权的效力肯定是远远大于客观条文的规定的,再傻的人都会知道。
而中国方面,刚进入到九月份,中国人大网发布的一份为期一个月征求公众意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引起了中国民间的热议,尤其是其中的第34条第2、3款,不少教授和法律人士纷纷发声,不过,主流媒体保持了集体沉默。
一位曾经熟识的北京法律界人士发了一个朋友圈,就转载一下:
【别嫌我烦,我们每个人都在这辆公交车上,如果通过,历史也会记住他们的,继续有感而发】
“新增的第34条不免让人联想到去年苏州女生穿和服被寻衅滋事的旧案。在该案中,当事人因在苏州日式风情街穿和服拍照遭到警察训斥,在当事人表示质疑后,警察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其带至派出所调查。尽管当事人最终并未被处罚,但案件曝光后仍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许多网友评价,如果穿和服拍照都可以被理解为有损民族精神,就应被治安处罚,那么吃日料、看动漫,甚至是学日文,都极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冒犯民族感情;如果公职人员可以凭个人偏好和观念信条,随意扩张解释和适用法律,那么我们距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就不远了。”
记得曾经在官场酒局上听过一句话“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今儿仔细琢磨琢磨,津巴布韦总统的立法思路,应该是得了真传。
安倍晋三虽然去了,同样是自民党的岸田正雄也不是什么善茬,如果从2006年算起,那一年的一岁小婴儿今儿也已经十八岁了。
不知道他们被教育的怎么样了,不过,他们不会被日本警察认为“不爱国”而被治安处罚,至少目前是这样,以后会怎样,不知道,只知道他们被战败的二战时期,日本人被认为是世界上最爱国的民族,至少他们自己这样认为,而且笃信,不惜以死来表达对天皇的效忠。
熊谷虹美女士听了我关于“日本爱国法案”查询资料的来源《纽约时报》的说法,认为有失偏颇,并且发来了日文版的当时说明,并从日本普通民众的角度解读了这一法案,认为这一法案并非修改了法案初心,而是具体化了一些教育方法而已,特别是“教育平等”。
——张家卫东京百日散记(2023.9.10,第6天)
引人深思的第6天... ☕️ 📚